博仁綜合醫院:教師培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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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培育
教師培育中心簡介
一、宗旨:
配合國家衛生政策,對教學醫院醫師及其他醫事等專業人員之養成與訓練,應有良好的師資培育機制。「教師」,除本身之專業素養外,課程的安排、教學的技巧、評估的方法等均需經過訓練與學習。為協助本院教師在專業領域、教學技巧、及研究方法等方面能獲得及維持充分之能力,特設立本中心並制定任務規範,以深化醫院之教學工作。
二、組織:
【組織架構】
【組織編制】
1.主任及副主任各一名,由院長聘請醫學教育學者專家擔任。
2.執行秘書:三名,院長室專員二名、護理部專員一名。
3.課程規劃組:由主任延攬院內外專家規劃教師培育相關課程,內容應包括醫學倫理與法律、醫療品質、實證醫學、病歷寫作、一般醫學、教學能力提昇、溝通技巧等相關領域。
4.配合單位:
- 醫師:內科、外科、婦產科、兒科,及有訓練住院醫師容額科別之教學訓練計畫主持人各一名。
- 護理部、藥劑科、檢驗科、影像醫學科、復健科:各科部教學訓練計畫主持人一名。
【人員職掌】
1.主任:統籌中心相關事宜,召開常會及臨時會議,督導會議決議事項之推行。
2.執行秘書:
- 教育訓練及進修相關辦法的擬訂、執行、評估與修訂。
- 年度教育訓練計畫與成果之彙整、追蹤、統計。
- 中心成員之聯繫與溝通。
- 本會相關行政事宜。
3. 課程規劃組:
- 訂定年度教師培育課程計畫。
- 相關課程應包括一般醫學,專業知識及教學能力等不同領域,涵蓋醫學倫理與法律、醫療品質、實證醫學、病歷寫作、教學技巧、醫病溝通及各科專業知識。
- 授課師資不限院內外專家,並開放全院同仁推薦。
4.配合單位-醫師、護理部、藥劑科、檢驗科、影像醫學科、復健科:
- 配合教師培育中心規劃之課程,鼓勵科內教師參與課程。
- 推薦科內教學認真同仁參與博仁綜合醫院優良教師遴選。
- 對教師培育中心規劃之課程,提出改進與回饋意見,並提供各科所需之相關課程計畫。
- 提出各科符合教師資格人員,統整為教師名單。
5.優良教師遴選
根據「博仁綜合醫院優良教師遴選及獎勵要點」審查博仁醫院優良教師評選表,給予初審評分,再送醫教會複審。
6.教師考評
- 執行秘書每年統整教師參與院內外教學能力提升相關課程時數。
- 針對各個教師與相關單位配合,每年考評教師之滿意度並統整之。
7.課程滿意度與回饋
- 執行秘書針對各項課程進行滿意度調查,並將結果統計報告,並回饋給授課者。
- 進行年度課程滿意度調查,並針對調查結果檢討改進之。
三、任務:
- 訂定醫師及醫事人員單位之教師培育計畫,且落實執行。
- 定期開會檢討教師培育制度。
- 培育對象有主治醫師、住院醫師、護理及其他醫事人員,培育其教學能力。
- 定期籌辦院內教育課程或分派全院醫師、護理及其他醫事人員參加院外之繼續教育活動。
四、會議:
- 每半年定期召開會議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並由中心主任決定開會日期。
- 除組織編制人員外,必要時由中心主任邀請或指定有關人員列席參加。
- 任期兩年,屆滿得連任之。出缺由中心主任指派,遞補任期至原任期屆滿日止。
五、附則:
本章程經醫學教育委員會審議通過,呈院長核定後實施,修訂時亦同;若有未盡事宜,得依有關法令、院內規章及慣例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