博仁綜合醫院:病人權利與義務

作者:info 於 2018-05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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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人權利與義務

一、病人權利:

1. 本院對所有病人之權利均一視同仁,不因病人疾病、性別、種族、年齡、地理位置及社經地位等給予不同醫療上之待遇。 

2. 本院醫事人員均佩戴有名牌或識別證。若未佩戴名牌或識別證者,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 醫療服務。

3. 秉持「病患為醫療主體」的概念,在您住院期間,本院醫師於診治時,應向您或您的陪病家屬解釋病情、檢驗、檢查相關資訊、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。

4. 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,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、要求說明。

5. 若您需要接受手術治療,本院依規定,會先請您或您的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簽具手術及麻    醉同意書,在簽具之前,醫師會先說明手術的原因、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,只有在取得您或您的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同意下,才會為您手術及麻醉。但若情況緊急,為搶救病人性命,依醫療法規定,得先為病人手術。 

6. 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、健康等一切秘密,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。如果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,請告知本院。

7. 本院應您的親屬、陪病家屬之要求,得適時向其解說您的病情,若您不願特定家屬知悉您    的病情,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、或您的主治醫師,以利本院處理 

8. 若您對本院之服務有任何意見反應時,可向本院聯合服務中心申訴 - 請撥打申訴專線02-25786677#2290、2291 ‧使用申訴E-mail:admin@pojengh.com.tw

二、病人義務:

1. 為維護您財物的安全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。

2. 請您配合維護病房安寧,勿大聲喧囂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。

3. 請您將病情及藥物過敏史誠實告知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,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。

4. 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,如果您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畫,請將原因    告知醫護人員,以便安排其他醫療方式。

5. 您入院後如果要離開病房,請通知護理人員,以免影響治療。

6. 當您辦好住院手續後,若您想接受醫院提供之膳食,請於報到時,請向護理站聲明。為維護病房安全,任何人不得在病房、浴室、洗手台上烹煮食物,若需要可至各樓熱水供應間使用。 

7. 住院期間請不要服用非本院提供之藥品,如果您有服用,請務必告知醫護人員。

8. 為維護您的權利與健康,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,請告知護理站人員。

9. 本院全面禁菸、禁嚼檳榔、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物品、寵物進入院內,以避免 影響其他病患安全及病患休息。